2020年度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1/1/20 9:26:36 阅读:103462 

 诸暨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113

在诸暨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诸暨市人民法院院长陈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二〇二〇年主要工作

 

2020年,我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把握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大主线,聚焦“三大工程、七项行动”,全面深化“三个建设年”活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新收各类案件38447件,六年来首次实现负增长,办结39742件,收案数分别居全省法院第三、第四一线法官人均结案459.71,高出全省均值155.93件,居全省法院第10。主要质效指标持续向好。

一、锚定新时代发展方位,服务大局自觉性坚定性切实增强

统筹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常态化开展三服务活动。出台《关于疫情期间全力保障全市六稳工作的实施意见》,编制《新冠肺炎疫情下企业法律风险提示书》,选派员额法官开展“三驻三服务”。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涉疫情犯罪案件,审结全省首例殴打疫情防控执勤人员。贯彻善意执行理念,综合运用多元调解、活扣活封等措施,助力企业度过疫情寒冬。妥善解决民营医院医保返还款被执行冻结可能造成资金流断裂的问题。支持政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成功化解一起因疫情防控引发的行政争议。兼顾“大门”与“小门”,先后组织300余名工作人员参与我市防疫卡点值勤信息摸排工作,严格落实无差别测温验码等疫情防控措施,共计安检20余万人次。

全力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审结一审商事案件11465。注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通过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持续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4864件,民间借贷收案同比下降18.79%。全面落实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工作,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79件,有力推进创新强市战略实施。加强破产审判,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保障。全年受理破产案件176件,审结169件,成功处置资产18.57亿元,盘活土地690.91房产44.88万方助力大东南集团顺利实现“摘星去帽”。深化破产案件简易审受理执转破案件166件,涉及执行案件1790通过立破衔接有效减少成讼案件。浩英纺织破产清算案入选全省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239件,判处罪犯2152人。全面决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涉黑涉恶案件65291人,对92名罪犯判处五年以上重刑,提前完成“案件清结”任务。深入开展伞网清除,认真核查反馈市扫黑办移交的25条线索;排查并移送保护伞线索4条、涉黑涉恶线索9条,其中已查实立案3条,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案件11人。认真落实黑财清底强化打财断血,执行到位退赔、罚金1378.37。依法审结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侵犯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811件,审结我市首例洗钱案,卞某某等贩卖毒品案入选全国法院十大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有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新收行政诉讼案件219件,审结199件。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驳回行政相对人起诉或诉讼请求68行政机关败诉率同比下降4.2个百分点。注重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调解撤诉85件,调撤率42.70%。联合检察院、司法局出台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工作细则,推动中心规范运转,成功调解35起纠纷。推动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法治政府考评项目,出庭应诉率100%。深化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推动出台容错免责机制,定期召开府院联席会议,连续六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每月通报我市行政机关在绍兴全市涉诉情况。

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攀升

强化民事审判,增进民生福祉。审结一审民事案件6837件,其中涉及教育、医疗等领域民生案件3160件。畅通弱势群体维权绿色通道,化解劳动争议736件,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854.85万元。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妥善审理家事纠纷1229件,依法发出人身保护令,切实保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深入开展涉军维权工作,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发放救助金71.33万元。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防止“和稀泥”做法,妥善审结老人超市“顺菜”被查后发病索赔案,判决超市不担责,向社会传递“不因谁伤谁有理”的信号,被《人民日报》媒体报道,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助推诉源治理,筑牢解纷屏障。推动矛调中心建设,完成诉前调解指导和速裁团队整体入驻工作,帮助建立矛盾纠纷两次分流机制。试点开展天平调解,遴选16名退休政法干警组成“专家门诊”,成功处理纠纷1043。完善调解员考核办法,推动出台关爱调解员文件,加大以奖代补力度,激发调解员积极性。联合市金融办等部门建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探索运用公证、仲裁、调解等方式多元解纷。开展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全年审查虚假诉讼线索11件,移送公安机关23人,对4人予以司法拘留、罚款。开展信访积案大起底、大化解集中攻坚行动,五年以上信访积案全部化解。法院全年收案同比下降8%全市万人成讼率同比下降6.25%18个镇街实现同比下降,其中陶朱街道等6个镇街降幅超过15%诸暨法院作为浙江省唯一直播点,开展全国15家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直播活动。

健全执行机制,保障胜诉权利。新收执行案件15242件,结案16070件,执行到位58.12亿元,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97.81%,同比上升4.8个百分点。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推动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出台《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深化全市执行工作大格局。探索执前和解机制,健全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长效工作机制,民商事案件自动履行率54%,同比上升4.3个百分点。开展保障“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组织涉民生、强制腾房及凌晨执行等集中执行活动4次,共计司法拘留142人次罚款2203人次970.2万元,腾退不动产48宗,执行到位金额11.86亿元,移送拒执犯罪5059人次

三、谋划新时代智治举措,改革创新系统性实效性更加凸显

探索司法拍卖“一件事”改革利用司法拍卖全流程智慧协同平台,联合多部门开展部门联审”“集成服务,有效解决司法拍卖标的物瑕疵不明、拍后办证难、腾空难等拍卖难题,拍卖前调查时间、拍卖后权证办理时间从至少1个月分别压缩至5个工作日和面签后2个工作日,群众满意率100%。改革后第一宗工业用地溢价率高达145%,创历史新高。全省不动产处置一件事改革现场推进会在我市召开,相关经验被《浙里改(领跑者)》刊发,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优化审执工作“全流程”管理。大力推行互联网司法,开展网上立案、调解、开庭等诉讼活动2万余次全面实现案件办理全流程无纸化,努力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探索司法辅助事务集约化工作,有效提高电子送达率。深化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刑事案件简案团队入驻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现简单案件集中立案、开庭。开展质效大攻坚行动,省高院考核的“七升五降”指标中的10个主要质效指标同比优化。开展长期未结案清理专项活动,未结案件同比下降23.61%长期未结案件同比下降77.78%

融入基层社会“大治理”格局。加强一庭一品建设,枫桥法庭持续深化“两书一提示”制度,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收案总数“三连降”;大唐法庭在袜业市场设立法律指导站和袜艺小镇调解室;璜山法庭做强做优“琴姐工作室”;牌头法庭立足乡村工作,在村(社)设立法官工作室;店口法庭全力打造“互联网审判法庭”。坚持力量下沉,主动延伸服务触角,在未设法庭的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站,探索乡镇、村(社)智慧诉讼服务点新模式。增设旅游巡回审判点和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点,创新旅游纠纷和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机制,丰富法治宣传形式,保障“美丽诸暨”建设。

、彰显新时代使命担当司法工作主动性责任感日益增进

思想教育从严,对党忠诚有新作为。认真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围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建设“重要窗口”等主题,深入开展“政治大学习”“理论大培训”“认识大讨论”系列教育活动。坚持重大部署、重点工作、重要问题向市委请示报告,每半年向市委报告工作,积极争取市委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加强教育培训,组织民法典专题学习培训25期,全面提升审判队伍素质和能力。加强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调研绍兴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案例或调研文章28篇,其中2篇入选中国法院2020年度案例,1获第十一届中国破产法论坛一等奖。持续完善三级书记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加快实现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完成16个党支部的标准化党建阵地建设。

作风建设从紧,干警面貌有新气象。开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暨执行不力问题专项治理,深刻查摆院级层面存在问题15个,并逐一整改落实。组织“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自查活动、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努力营造良好司法环境。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命司法监督专员,制订出台《清廉部门示范点考评办法》《廉政风险防控清单》,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常态化开展院领导巡查和日常廉政谈话,着力源头防控。

内外监督从实,司法公开有新格局。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定期通报法院工作,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最高法院组织10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考察枫桥法庭,给予高度评价。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和派驻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6人次,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民陪审员权益,依法参与审理案件4051件,陪审率达92.64%。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创新司法宣传方式,开展庭审直播9145次,上网公布裁判文书34575份,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被最高法院授予“司法宣传和通联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各位代表,市人民法院过去一年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代表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长期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理念、能力比照新时代要求还有提升空间,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二是服务大局还不够精准有力;三是诉源治理工作仍需持续发力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虽已初步形成,但整体合力还有待进一步强化对此,我们将立足自身,积极争取各界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二〇二一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开局之年,市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六届十次全会决策部署,紧扣打造“融杭品质城、都市金南翼”总目标,以更高标准,更新理念,更强作风,为我市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中走在前列,全面展现建设“重要窗口”的诸暨风采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是紧扣服务大局主线条,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常态化开展三服务活动,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大产权保护力度,激发创业创新活力。进一步加强破产审判,探索开展类个人破产工作,发挥破产审判市场拯救和净化功能,助力全市营商环境优化工程。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宽严相济惩处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探索区域司法协作一体化,助力全市加快建成融杭接沪示范区。

唱响司法为民主旋律,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严格落实执行强制措施,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惩治力度。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落实诉讼服务中心成建制入驻矛调中心,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化解,为我市率先建成全国基层治理示范区保驾护航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为基层治理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有力保障。创新司法供给形式,大力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不断提升司法为民、便民服务水平。

是厚植改革创新动力源,进一步激发工作动能。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责任,探索构建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深化司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扩面延伸执行领域一件事改革,努力实现办案更公、用时更少、老百姓司法获得感更强。全面落实智能化建设,推进无纸化办案办公,加快数字化升级,加强互联网法庭建设,形成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智慧法院新格局,助力数字诸暨赋能工程。

是把牢政治建设方向盘,进一步锻造过硬队伍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法院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巩固执行不力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扎实开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全面落实“三个规定”,不断提升七种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院队伍。

浩渺行无极,扬帆但信风。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市人民法院将在市委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职责,开拓进取、克难攻坚,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奋力谱写诸暨高水平推进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更多的法院力量,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党一百周年献礼!


部分用语说明

 

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暨执行不力问题专项治理。通过动员部署、全面排查、整改提高、总结验收四个阶段,全面深化“四项建设”,全面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着力解决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的问题,实现司法理念更加正确,司法行为更加规范,监督制约更加到位,干警综合素质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明显增强的目标,切实增强法院工作核心战斗力,为我省“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三个建设年”。通过开展思想建设年、质量建设年、作风建设年活动,全面深化“四项建设”,推动法院工作创新发展。

四项建设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高站位锻造法院铁军;以规范化建设为关键,高质量提升公正司法;以智能化建设为动力,高水平推进科技兴院;以基层基础建设为支撑,高标准筑牢法院根基。

职业放贷人名录根据文件《关于协同建立民间借贷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规定,将在一定期限内民间借贷涉案数或涉案金额达到一定量的同一或关联原告纳入职业放贷人名录,并由协同部门联合予以相应规制。

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由专门审判团队、合议庭统一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

 “执转破”。指在执行过程中,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符合破产条件,经申请执行人之一或者被执行人同意后,执行法院将被执行人企业移送受理破产法院,通过破产程序集中处理破产企业所涉债务。

“立破”衔接。立案程序与破产程序衔接协调机制。

退赔。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罪犯因犯罪所得的赃物已被其非法处置或者毁损而无法退还被害人原物,而采取折价方式直接赔偿被害人或者上缴司法机关的行为。

天平调解。从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司法行政人员中遴选天平调解员,组建“天平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其调解经验丰富的专业优势,解决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不成的疑难纠纷,进一步缓解法院审判执行压力,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天平调解工作室”已于20207月试点运行,成效良好。

司法拍卖一件事改革依托浙江政务网搭建司法拍卖全流程智慧协同平台,通过一门联审,实行一窗受理,让数据跑路,为百姓解负,有力破解司法拍卖实践中入拍前调查不充分、部门间信息不畅通、成交后过户手续繁琐等问题,真正实现一站通办、一网联办、一次办结。拍卖前“一门联审”,即由法院发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税务局、农业农村局、建设局等10余家相关主管部门共同对拟处置不动产的各类情况进行详细核查,建立严格预审机制,并在5天内作出书面答复,拍卖前的调查时间由改革前的至少1个月缩短至5个工作日。拍卖后“一窗受理”,即通过优化审批机制,权证办理时间从改革前的至少1个月缩短至面签后2个工作日。群众无需反复跑多个部门进行后续付款、过户、纳税等手续,只需最后到“一件事”专窗,一次性递交所有相关材料,面签相关文书后,最快当天就能拿到全部相关材料,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

 “两书一提示”制度。调解劝导书、诚信诉讼告知书和法官办案节点和廉政风险提示。

三个规定”。即中办、国办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全省首例殴打疫情防控执勤人员案。2020年1月29日中午12时30分许,社区矫正对象费某某在诸暨市马剑镇卡口,因中午时段按次序检测登记进村人员较多,心生烦闷,便想强行通过,卡口执勤的村干部陈某某对费某某好言劝阻,但其态度恶劣并对陈某某进行殴打,致使陈某某的头部、颈部受伤。我院经审查后认为,费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随意殴打他人而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三日,违反了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依法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十个月。这是浙江首例因社区矫正对象殴打疫情防控人员而被撤销缓刑的案例。

首例洗钱案。20207月中旬,刘某在明知马某以邮寄方式向浙江、江苏、云南、广东等多地的购毒者贩卖其种植的大麻并以比特币收取毒资的情况下,仍应马某要求,为其提供自己的比特币账户及绑定的银行账户,用于收取和转移毒资,数额共计10万余元。我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明知是毒品犯罪所得,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提供资金账户,其行为已构成洗钱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超市购物顺菜的侵权案件201812月,家住杭州的65岁老人楼某某在诸暨次坞某超市购物,超市工作人员怀疑楼某某可能有未付款的商品,故让防损员上前查看。经核查,楼某某确只结算了筒骨和猪肝的款项,购物袋内的藕和洋葱两件商品并未付款。超市负责人到现场后,让超市员工把楼某某搀扶至办公室进行谈话,期间楼某某出现头晕,后有呕吐、尿失禁等症状,超市负责人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120急救电话并组织工作人员对楼某某实施了按摩、擦拭、敞衣透气等简单救助。之后,楼某某因为医疗费等损失的问题与该超市协商不成,遂把超市诉至诸暨法院。通过某超市提交的证据及双方当事人的庭审陈述,可以证明楼某某存在购物不付钱的不诚信行为。我院经审理认为楼某某存在不诚信购物行为,过错在先,某超市未对楼某某实施侵权行为,且在其病发后处置措施得当,故楼某某要求某超市赔偿各项损失159572.31元,依据不足,予以驳回。楼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绍兴中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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